最新消息-111年度高屏地區荔枝椿象共同防治時期

更新日期:111/1/05 點閱率:207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訂定高屏地區荔枝及龍眼荔枝椿象共同防治期分別如下 :
(一)荔枝:111年1月17日至2月18日。
(二)龍眼:111年2月7日至3月4日。
 

二、請於上開時程啟動區域化學共同防治,使用核準用藥聯合周遭農友執行共同防治工作。

三、並請加強宣導開花期停止施藥,施藥時如有蜂箱位於附近,請通知台灣養蜂協會協助請蜂農移開蜂箱再行施藥,以避免傷及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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